中大网校外销员考试帮您备战2013年报检员考试,结合2013年外销员考试大纲,特编辑整理了外销员考试科目《外贸综合业务》考试重点辅导汇总,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承诺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所坚持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作了规定。
(一)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提供非歧视待遇
我国承诺在进口货物、关税、国内税等方面,给予外国产品的待遇不低于给予国内同类产品的待遇,并承诺对目前仍在实施的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做法和政策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二)贸易政策统一实施
承诺在整个中国关境内(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借鉴特区、沿海开放城市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做法,统一实施贸易政策。
(三)保持贸易政策透明度
承诺公布所有涉及经贸法律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不予执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设立“世界贸易组织咨询点”,在对外经贸法律、法规及其它措施实施前,提供草案,并允许提出意见。
(四)进行外贸经营权改革
承诺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3年内取消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实施登记制。在中国的所有企业,在登记后都拥有经营除国营贸易产品外的所有产品。
(五)降低关税壁垒
承诺继续分步降低关税税率,到2005年,中国关税税率将降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以下,平均关税税率则降至百分之十左右。同时将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议,促进海关税率征收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高效。
六)削减非关税措施
承诺将现在对400多项产品实施的非关税措施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取消,并承诺因除非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否则不再增加或实施任何新的非关税措施。
(七)关于出口补贴
承诺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规定,取消协定禁止的出口补贴,通知协定允许的其它项目补贴。
(八)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承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取消贸易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技术转让要求等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承诺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不强制规定出口实绩要求与技术转让要求,由投资双方通过谈判议定。
(九)接受过渡性审议机制
接受过渡性审议机制,即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8年内,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委员会将对中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和实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所做的承诺情况进行年度审议,在第10年终止审议。
(十)接受特殊保障条款
鉴于中国还不是正常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入世之后12年之内,如果中国产品在进口至世贸组织其他成员领土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生产者造成威胁或造成市场扰乱,可以仅针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十一)反倾销反补贴条款
有的世贸组织成员对中国的倾销产品采取特殊的程序,该程序在中国入世之后维持15年。该规定也适用于反补贴措施。
(十二)关于服务领域的开放
服务业市场开放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主要组成部分,议定书中中国对开放电信、银行、保险、证券、音像、分销等服务业的进程一一做了具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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