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外销员考试外贸综合业务辅导:保险知识(1)

发表时间:2012/6/14 14:27: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外销员考试外贸综合业务的复习资料,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外销员考试的相关重点!!

一、 分批装运和转船

分批装运和转船条款,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因此,能否分批装运和转船,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

(一)、分批装运

所谓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但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一般来说,允许分批装运,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规定,可准许分批装运。但买卖合同如对分批装运不作规定,按国外合同法,则不等于可以分批装运。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防止交货时发生困难,原则上应明确在出口合同中订入“允许分批装运”为好。

如合同和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了分批数量,例如“3月-6月份分4批每月平均装运”则卖方应严格履行约定的分批装运条款,只要其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就可作为违反合同论处。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其中任何一批未规定装运,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PARTIAL SHIPMENT ARE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ARE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ARE PERMITTED

PARTIAL SHIPMENT ARE PROHIBITTED

(二)、转运

如货物没有直达船或一时无合适的船舶运输,而需通过中途港转运的称为转船(Transshipment),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商订“允许转船”的条款。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的规定,可准许转运。

TRANSHIPMENT ARE ALLOWED

TRANSHIPMENT ARE NOT ALLOWED

TRANSHIPMENT ARE PROHIBITTED

相关文章:

2012年外销员考试外贸综合业务辅导:保险知识汇总

2012年外销员《外经贸综合业务》考试大纲汇总

更多关注:外销员考试报考指南 权威考试培训 最新考试动态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