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有效期均截至2008年6月30日,交单期规定为提单日后15天内,货物于6月20日完成装船,并于同日签发提单。出口商于提单日后第14天向银行交单。
问:银行是否有权拒收单据?为什么?
答案:银行有权拒收单据。
根据《UCP600》的规定,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的到期日和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单据,否则,将遭到拒付。在本案例中,出口商于提单日后第14天(也就是7月四号)向银行交单。虽然符合交单期15天的规定,但已经超过了信用证的有效期,所以银行可以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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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