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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政策》:开标参与人

发表时间:2012/7/23 13:52: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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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开标参与人——掌握

《招标投标法》第35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对于开标参与人,应注意四个问题:

(1)开标由招标入主持

开标由招标入主持,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绝大多数委托招标项目,开标都是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

(2)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0条明确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是法定的义务,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是法定的权利。

(3)其他依法可以参加开标的人员

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除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方面相关人员参加开标。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6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2条也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应当邀请招标人、投标人及有关人员参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第39条规定:“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在实际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邀请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参加开标,对开标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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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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