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招标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8.3.4评标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1)评标委员会成员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承担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主要有:
1)回避: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2)非法接触:
3)倾向性: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4)公正性: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5)收受财物: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的;
6)泄露:泄露有关投标、评标、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
(2)行政法律责任方式: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的资格,不得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评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3)刑事法律责任方式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包括罪名有:受贿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