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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考点27

发表时间:2013/5/10 10:40: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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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招标师考试考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科目重要考点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3年招标师考试的重点知识!

5、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2条规定,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间没有异议期。

6、订立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担保。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52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各类招标项目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略有差异。

(1)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①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2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A.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原额退还投标人。B.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③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没收保证金情形: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c.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d.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③政府采购项目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a.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b.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例: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09真题)

A.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B.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C.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原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D.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在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E.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并按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参考答案】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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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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