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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讲义82

发表时间:2013/1/24 9:45: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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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整理编辑了2013年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考试要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5.2资格审查的要素标准

5.2.1工程施工投标资格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7]令第159号),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

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以及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

相应类别和等级的企业资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交通、水利水电、信息产

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应类别资质等级证书后,

方可从事相应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承包活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

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已在推广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

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

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

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

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序列按照工

程类型、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并根据不同专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划分建筑企业的业务承包范围。如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

[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其中,施工

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市政公用、通信、机电安装等12个资质类别和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

(或3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类别有60个,大多数有3个资质等级。

(2)投标资格能力要素

根据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等级的业务承包范围,结合招标工程的技术管理类型、特

征、规模和客观需求,制定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必需的资格能力要素和标准,不得利

用非必要的要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资质。申请人应是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及其等级标准的企业法人。

招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结合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标准、规模,

科学合理设定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例如,某办公楼为五层单

体建筑(单跨跨度21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工程概算为1000万元,按照《房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

即可承担。对于该招标项目,招标人设定的申请人资质应当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资质(或以上)企业。如果招标人设定的申请人的资质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则排斥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二和三级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的

资格。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资质和业绩的认定,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

的专业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书中有关专业工程联合体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

质和业绩不作为对联合体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和业绩考核的内容;承担联合体协议中同一

专业工程的成员,按照其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发包人有权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

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

这有利于增强联合体各方的责任感,既要依据联合体协议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又要互相

监督协调,保证整体工程项目的合格。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

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04]令第397号)有关规定,建筑业施工

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工程施工活动。

2)投标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

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根据申请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质量和数量等评

审其是否具有承接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招标人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这些类似项目情况

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资料,但不能要求特定行政区域和

特定行业的类似项目业绩。

规模较大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还应考察其已经承接的正在施工工程的规模和数量,

以了解申请人可以调动的剩余施工资源和能力。

3)投标申请人可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申请人可投入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

员构成和能力,包括项目经理、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环保管

理以及设备、材料管理的负责人。

应根据招标工程的技术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业资

格、技术职务以及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条件,项目经理一般应提供工作简历、身份

证、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目前工作

岗位、行政或技术职务等身份和工作能力的证明材料。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款)

中只对项目经理提出具体要求,而没有对其他人员提出要求,简化了资格预审内容。招标

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对

技术经济负责人等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

4)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是指一定时期内,施工企业经营活动体现在财务

上的资金筹集与资金运用状况,它是企业一定期间内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综合反映。

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主体对外提供的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

计报表。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

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例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等,资格审查时可据此分析和判断申请人的资产规模(注册资产、总资产、净资产)、获

利能力、偿债能力(总负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具体

评审因素见附件5—7)。

5)投标申请人可投入设备能力。申请人现有的设备能力,以及可投入施工设备的来

源、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制造年份、现值、功率、工况、所在地、可到达工地时

间等,以评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招标工程的设备能力。例如,为土石方开挖工程配备的挖、

装、运设备,彼此是否匹配,在容量与数量上能否满足规定的施工强度要求等。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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