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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进口合同的履行环节

发表时间:2012/8/3 13:20: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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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口合同的履行环节P280

在进出口业务中,买方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是向卖方支付所购买货物的货款。由于合同所采用的价格术语和支付方式不一样,买方履行合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做法。在我国的进口业务中,一般按FOB或FCA价格条件成交的情况较多,如果是采用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履行这类进口合同的一般程序是: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装运、办理保险、审单付款、接货报关、检验、拨交、索赔。这些环节的工作是由进口方、运输部门、商检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等各有关方面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而共同完成的。项目管理人员要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统筹安排,确保货物按照合同的规定安全、顺利地交付到现场。

1)开立信用证。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进口业务中,履行合同的第一个环节就是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所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必须符合进口合同的规定,且完整、自足,并且清楚、明确。同时,根据信用证的特点,买方也可以利用开信用证的机会,完善合同,弥补合同中的不足。

另外,开证时间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为此进口合同的管理人员必须依据合同,尽早落实开证的资金。

2)派船接运货物。履行FOB或FCA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应由买方负责派船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运货物,并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目的地。由于货物的生产由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由买方负责,货物生产和货物运输容易出现脱节,作为买方的项目管理人员要保持与出口方的联系,了解货物的生产进度,及时安排货物的运输。

3)投保货运险。FOB或CFR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保险由买方办理。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口运输货物保险。保单日期不能晚于提单日期,以避免由于漏保而造成损失。

4)审单和付汇。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货运单据经出口方银行寄交进口方开证银行。开证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单据后,根据“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的原则,进行承兑或付款。作为进口方,其主要义务是付款,为此,要认真审核出口方提供的单据,如果发现单据有问题,及时与银行和卖方沟通,必要时停止付款。

5)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口方根据单据填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以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许可证等为依据,对进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和检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规定,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进口货物在办完向海关申报,接受查验、缴纳税款等手续以后,由海关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进口方必须凭海关签印放行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进口货物。货物的放行是海关对一般进出口货物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将进口报关的各个环节用流程图可以概括如下(图4-3)。

6)进口索赔。进口商品常因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要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方面:向卖方索赔;向轮船公司索赔;向保险公司索赔。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出现索赔时,首先要明确索赔的对象;同时,在办理外索赔时应注意:索赔证据充足有效;索赔金额明确并合理;索赔期限不能超过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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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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