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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招标师采购专业实务:投标保证金

发表时间:2012/3/8 10:49: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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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招标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7.2.4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为了防止因投标人撤销或者反悔投标的不当行为而使其蒙受损失,因此要求投标人按规定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投标有效期,一般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1)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电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全额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附上复印件
银行汇票
 
附上复印件
银行保函
一般,招标人会在招标文件中给出银行保函的格式和内容,且要求保函主要内容不能改变,否则将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单独提交银行保函正本,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复印件或将银行保函正本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支票
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收到支票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附上复印件
信用证
用于投标保证金的信用证也称备用信用证,是由投标人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的作用和银行保函类似。
现金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还可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管理方面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例: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

A. 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1%,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B. 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C. 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D. 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1%,最多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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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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