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13年招标师考试考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教材第考点的详细阐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3年招标师考试考试的重点知识!
四、招标投标争议的仲裁和民事诉讼
与其他民事争议一样,解决招标投标中民事争议的最终方式是仲裁和诉讼。
(一)招标投标争议的仲裁
1、招标投标争议仲裁的含义
仲裁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
2、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
(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3、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4、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作用
5、申请和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6、仲裁庭的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7、开庭和裁决
(1)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证据。
(3)辩论。
(4)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8、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9、执行
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例:仲裁裁决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申请执行。(09真题)
A、仲裁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机关
D、立法机关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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