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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43

发表时间:2012/11/26 14:37: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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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年招标师考试考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教材第考点的详细阐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3年招标师考试考试的重点知识!

2、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内容

(2)合同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成立

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而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须满足法定的生效要件:当事人缔约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以及公序良俗原则,标的确定并且可能等四个方面。

(3)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违反民法公序良俗原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合同中(包括订立时)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根据《民法通则》,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中,错误的是()。(10真)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显示公平的

D、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参考答案】C

(4)可撤销合同

在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者放弃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有效。在权利人行使撤销权之后,被撤销的合同即自合同订立之时失去法律约束力。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一方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也有权申请撤销合同。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只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撤销,也可以选择请求变更。

例: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10真)

A、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分歧的,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

B、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只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

C、可撤销合同不可以选择请求变更

D、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一年内不行时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参考答案】B

(5)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

无处分权人。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则需要有权人进行追认,即表示承认或同意。追认一般以明示方式作出,沉默不构成追认。

(6)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三)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

(2)合同的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不具有让与性的情况: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合同的义务转让。

债务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才能够发生效力。

(4)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必须经对方同意。

例:下列关于合同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10真)

A、合同的义务转让,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后转让方可有效

B、合同的权利转让,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后转让方可有效

C、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可以是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D、通过招标发包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进行合同的概括转让

E、合同的权利转让,可以是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转让

【参考答案】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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