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根据2012年招标师考试大纲编辑2012年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辅导资料和复习重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4.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部分进行增补,对已有的内容进行修订。投标文件的撤回是指投标人收回全部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或以新的投标文件重新投标。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招标人不予接受,撤回投标文件的还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相关文章: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