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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讲义21

发表时间:2012/10/30 11:27: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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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整理编辑了2013年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考试要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4.8开标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 派代表参加,并通知监督部门,开标应如实记录全过程情况。除非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9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

目的主要特点和需求,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评标方法、因素和标

准、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先后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

分析、比较和评审,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

候选人。

2.4.10中标

1)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国

家指定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

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招标投标活动。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报告应在公示期内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属于利用国

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招标项目,还应向贷款人申请核准评标报告。

2)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定标。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公示结

果,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应在

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4)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或依据有关规定经核准、备案)后,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5)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15日内应该将项目招标投

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2.4.11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构成文件签订合同。一般经过以下步骤:

①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②双方签订合同,如法规规定需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核准或登记的,应办理相

关手续。 .

③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投标人退还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图纸等资料。

2)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签订合同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①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草签项目协议:

②中标人依法组建项目公司,签订有关融资合同,编制上报《项目申请报告》;

③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并与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正式签订项目

协议;

④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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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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