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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标师考试辅导《法律法规》培训大纲44

发表时间:2011/9/15 10:10: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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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招标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3.2.1 招标的条件

(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项目本身审批,核准招标事项)

项目本身审批。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自2004年以来,国家对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内容、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关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检查招标的项目是否需要或是否已经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手续,而且得到了批准,否则不得招标。

核准招标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增加4项有关招标的内容,(采购范围、招标方式和组织方式等)

国家发改委和由其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招标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由其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

(2)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为投标人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作为其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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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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