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招标师考试相关法规政策辅导7

发表时间:2011/3/8 11:37: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2011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法规与政策这门课,在此特地整理编辑2011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法规与政策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招标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四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第五十五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五十八条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文章:

《项目管理与采购》重点知识汇总:2011年招标师

2011年招标师考试招标考试专业务实模拟汇总1—10

相关推荐:

2011年招标师考试网络辅导让你一次通过考试 !

2011年招标师考试教材用书!

2011年全国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1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信息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