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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考试教材招标法律法规与政策5.6

发表时间:2013/8/7 8:53: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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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复习2013年招标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整理了2013年招标师考试考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科目重要考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3年招标师考试的重点知识!

第5章 开标和评标的法律规定

5.6废标、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5.6.1废标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否决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一)是指既无单位公章又无负责人签字。招标文件约定的情形可以比此更严格;关于法人公章的含义和实际使用要求。非法人组织(分公司)虽然可以投标并使用公章,实际大多数受到限制。

(四)不适用不同货物集中捆绑招标,事先没有固定分标包,同一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同产品为单元,分别编制投标文件的做法。

5.6.1否决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否决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不适用不同货物集中捆绑招标,事先没有固定分标包,同一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同产品为单元,分别编制投标文件的做法。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情况: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情况:

4)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

①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②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③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④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⑤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⑥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⑦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情况: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① 未按要求密封;

②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③ 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④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情况:

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②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③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④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⑤ 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⑥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情形:

1)投标文件未经密封的;

2)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

3)无投标人公章的;

4)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情况: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两类废标情况:

⑤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⑥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⑦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⑧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⑨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2)对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废标处理,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情况:

1)在商务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不再进行技术评标:

①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② 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签字的;

③ 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④ 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了四种情况:

1)在商务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不再进行技术评标:

⑤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⑥ 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⑦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⑧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前款所列文件应当提供原件,并且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否则将导致废标。

(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了四种情况:

2)技术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废标:

①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②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③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④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了四种情况:

3)按规定必须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对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能在资格后审时以资格不合格将其废标,但在招标周期内该投标人的资格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不再满足原有资格要求的除外。不需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对符合性检查、商务评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再因其资格不合格将其商务废标,但在招标周期内该投标人的资格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不再满足原有资格要求的除外。

4)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凡未按要求注明主选方案的,应予以废标。

(7)《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6条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6.2否决所有投标(两种情况)

一是所有的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每个投标均被界定为废标、被认为无效或不合格,所以,评标委员会否决了所有的投标。

二是部分投标被界定为废标、被认为无效或不合格之后,仅剩余不足3个的有效投标,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违反了招标采购的根本目的,所以,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6.3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重新招标的规定

第十九条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重新招标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八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5.6.3重新招标(5个规定)

重新招标,是一个招标项目发生法定情况,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次招标结束后,如何开展项目采购的一种选择。所谓法定情况,包括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中所有投标被否决或其他法定情况。

(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有4条规定了重新招标情况:

1)第34条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2)第28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第41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作废标处理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27号令有4条规定了重新招标情况:

4)第55条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二)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虽符合条件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三)依法必须招标的货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四)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五)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六)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七)未按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八)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九)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十)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具有前款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注意,《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

① 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采购程序;招标机构应当于开标当日在招标网上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两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一个),招标网将生成备案复函。

② 对于利用国内资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立即停止开标或评标。招标机构应当发布开标时间变更公告,第一次投标截止日与变更公告注明的第二次投标截止日间隔不得少于7日。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采购程序。

(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了两类重新招标的情况:

2)在国际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① 经评标,没有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人的;

② 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的;

③ 当次招标被相应主管部门宣布无效的。

(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了两类重新招标的情况: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招标人不得擅自决定重新招标。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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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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