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招标师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条款释义23

发表时间:2011/7/21 9:45: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招标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项至 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拒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人选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人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相关文章:

2011招标师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条款释义汇总

2011招标师考试辅导-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汇总

2011年招标师项目管理与采购相关答疑汇总

2011年招标师考试管理与采购讲义汇总1-15

编辑推荐:

2011年招标师考试网络课堂免费试听

2011年招标师考试更多考试信息 免费短信提醒

查看2011年招标师考试网络辅导方案 在线模考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