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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招标师考试:通用合同条款《标准文件》讲义21

发表时间:2011/8/9 8:53: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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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招标师考试各章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5.6~15.7.暂列金额和计日工

1、 暂列金额:是指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

(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格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具体操作是,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按支付周期由承包人汇总,并列入每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15.8.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或分包人。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2、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3、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变更的估价原则进行估价。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相关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27号令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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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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