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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政策》:投标文件的编制

发表时间:2012/7/10 10:57: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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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投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投标法》第27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招标文件通常对投标文件编制规定具体要求,不同类型的项目,其适用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对此的相关要求也有所区别。

①工程施工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的规定,主要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等。

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的规定主要有:投标的语言、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报价、投标货币、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格式等。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不能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因此,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前提。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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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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