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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考点36

发表时间:2013/5/27 11:09: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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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投标争议的仲裁和民事诉讼

与其他民事争议一样,解决招标投标中民事争议的最终方式是仲裁和诉讼。

(一)招标投标争议的仲裁

1、招标投标争议仲裁的含义

仲裁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

2、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

(3)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3、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4、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作用

5、申请和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6、仲裁庭的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7、开庭和裁决

(1)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证据。

(3)辩论。

(4)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8、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9、执行

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例:仲裁裁决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申请执行。(09真题)

A、仲裁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机关

D、立法机关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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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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