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第十章讲义(2),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一、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
(一)政策性银行
这里所指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这3家政策性银行作为发行体,天然具备发行金融债券的条件,只要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金融债券发行申请,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便可发行。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3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根据商业银行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豁免前款所规定的个别条件。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2.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的合格专业人员。
3.依法合规经营,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审慎监管的要求,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财务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5.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6.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拨备充足。
7.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8.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10.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二、申请金融债券发行应报送的文件
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下列文件: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报告;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金融债券发行办法;承销协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政策性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也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相关的文件。
三、金融债券发行的操作要求
(一)发行方式
1.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
2.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二)担保要求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没有强制担保要求;而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则需要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免于担保的除外。
(三)信用评级
金融债券的发行应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金融债券发行后,信用评级机构应每年对该金融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如发生影响该金融债券信用评级的重大事项,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调整该金融债券的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
(四)发行的组织
1.承销团的组建。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
发行人和承销人应在承销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加以披露。
2.承销方式及承销人的资格条件。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可采用协议承销、招标承销等方式。以招标承销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与承销团成员签订承销主协议。以协议承销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人应聘请主承销商。承销人应为金融机构,并须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2)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3)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4)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定向方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应优先选择协议承销方式。定向发行对象不超过两家,可不聘请主承销商,由发行人与认购机构签订协议安排发行。
3.招标承销的操作要求。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在招标过程中,发行人及相关各方不得透露投标情况,不得干预投标过程。中国人民银行对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