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下列选项中,属于综合指数类的是( A )。
A.深证新指数
B.深证A股指数
C.深证100指数
D.深证成分股指数
备注P246
综合指数类:上证综合指数,新上证综合指数,分类指数类,深证综合指数,深证新指数,中小企业板指数,分类指数
42.NASDAQ综合指数是以在NASDAQ市场上市的、所有本国和外国的上市公司的( B )为基础计算的。
A.优先股
B.普通股
C.金融债券
D.公司债券
备注P257
43.( C )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A.股票股息
B.财产股息
C.现金股息
D.负债股息
备注P
44.( A )是证券发行中最常见、最基本的发行方式,适合于证券发行数量多、筹资额大、准备申请证券上市的发行人。
A.公募发行
B.私募发行
C.直接发行
D.间接发行
备注P199
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的区别
45.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中的一项和数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 )。
A5000万元
B.1亿元
C.2亿元
D5亿元
备注P274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证券法》将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5 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3个标准。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中的一项和数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中的任何一项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中的任何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46.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应当按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 C )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A.O.5%
B.1%
C.3%
D.5%
备注P308
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标准。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应当按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3%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2)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应当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规模的1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对未进行风险对冲的证券衍生品和权益类证券分别按投资规模的 30%和2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对已进行风险对冲的权益类证券和证券衍生产品投资按投资规模的5%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3)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应当分别按包销再融资项目股票、IP0项目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金额的30%、l5%、8%、4%计算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同时成效多家发行人公开发型的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分别计算各项承销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4)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分别按专项、集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8%、5%、5%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5)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分别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6)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应当对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分别按每家2 000万元、500万元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7)证券公司应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l0%计算营运风险资本准备。
47.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继续恶化,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稳健运行的,中国证监会可以( B )。
A.责令停业整顿
B.撤销其有关业务许可
C.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
D.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备注P310
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1)向其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公司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
(2)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 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
(3)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 制指标的影响;
(4)责令公司合规部门增加对风险控制指标检查的频率,并提交有关风险控制指标水平的报告。
2.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证券公司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
整改期内,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证券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批准新业务;
(2)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
(3)限制分配红利;
(4)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3.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自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起。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1)限制业务活动;
(2)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3)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4)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5)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6)认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4.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继续恶化,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稳健运行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有关业务许可。
5.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停业整顿;
(2)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
(3)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48.( C )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A.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B.证券经纪业务
C.融资融券业务
D.证券自营业务
备注P291
定义
49.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D ),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A.500%
B.100%
C.30%
D.5%
备注P288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自营股票规模(按成本价计算)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0.( D )不是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履职保障。
A.独立性
B.知情权
C.必要的工作条件
D.调查权
备注P305-306
独立性,知情权,必要的工作条件是合规总监的履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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