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205(P47):交易费用。
一.□交易费用包括: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
1、佣金。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该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券商净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2002年起,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券商收取佣金不得高于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A股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按最低1美元和5港元收取。
2、过户费。属于中国结算公司的收入。上海,A股为成交面额的1‰,起点1元,深证免收。
3、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只对出让方按1‰税率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收。
二.交易所费用:
1.□上海A股个人开户收费40元/户,机构开户400元/户;基金开户费5元/户;
2.上海债券佣金不超过成交额的0.2‰,起点1元;
3.ETF申购赎回小于份额的0.5%,
4.权证行权股票过户面额的0.05%;
5.B股个人开户上海19美元;
6.账户挂失补办,A股补原号10元/户,补开新户同新开户;销户5元/户;
7.深圳可转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代办A股按成交金额的3‰。
8.□B股没有过户费但有结算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成交金额的0.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称为结算登记费,是成交金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
9.基金交易目前不收过户费。
知识点206§5(P55)交易结算
一.□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采用的是法人结算模式。
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取出,只能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其在存管银行开立的同名银行结算账户,再通过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资金的提取或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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