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执业西药师考试辅导:妊娠期用药(2)(药学综合)
(二)不同孕期的用药特点(本部分为重点内容)
1.细胞增殖早期:受精半个月内,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2.器官发生期:受精3周-3个月,最易发生先天畸形
3.胎儿形成期:3个月-足月。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外,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
(三)药物对胚胎和胎儿的不良影响(本部分为重点内容)
1.畸形 沙立度胺、雌激素、孕激素、雄激素、烷化剂、氮芥类、抗癫痫药、抗凝药、酒精等均能引起畸形。
2.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
妊娠期:中枢抑制剂
产程中: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
3.溶血
抗疟药、磺胺类、硝基呋喃类、解热镇痛药如氨基比林、大剂量脂溶性维生素K等。
4.其他
氨基糖苷类可致永久性儿聋及肾脏损害
四环素可造成骨生长障碍、牙齿黄染
噻嗪类可引起死胎,电解质紊乱,血小板减少症等
氯喹:视神经损害
氯丙嗪:视网膜病变
抗甲状腺药 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导致死胎、先天性甲低或胎儿甲状腺重大
过量维生素D 导致新生儿血钙过高、智力障碍、肾或肺小动脉狭窄及高血压
缺乏维生素A:白内障
普萘洛尔、泼尼松、中枢抑制药均可影响胎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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