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三个级别。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实行考试评价的方式;高级广告师职业水平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通过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通过考试取得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聘任其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级别:
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3个级别,2011年只组织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两个级别的考试。
专业类别:
《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本专业岗位工作需要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
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分2个半天、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科目和《广告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其中《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科目和《广告专业实务》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均为150分钟;《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采用开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为180分钟。
报名办法:
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证明。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中、高等学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人事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二季度。
证书登记: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托中国广告协会负责。
中国广告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建立广告专业职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证书人员的信息查询服务。
凡在广告职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发证机构取消登记,并收回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考试用书:
全国首次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11年6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推动该项考试有效实施,中国广告协会将于近日推出2011年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试大纲》单行本和考试参考用书。
成绩管理: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