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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3)

发表时间:2010/8/5 14:02: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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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溢卸和误卸货物:掌握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概述

1.含义

溢卸货物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所列数的货物;

误卸货物指将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站)卸下的货物

2、管理

溢卸、误卸货物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海关手续,经申请可延期3个月办理,超出上述期限海关可以依法提取变卖处理;

(二)报关程序

1、退运境外:发货人或承运人提供书面证明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

2、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由短卸货物原收货人按照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手续。

条件:

A.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

3、物归“原主”

指运境外港口、车站的误卸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运往境外时,经海关核实后按照转运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海关手续,转运境外。

4、就地进口

由原收货人接受 按一般进口货物申报,提供溢卸物证明,交验证件,征税放行。

5、境内销售

原收货人不接受、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在国内销售,由购货单位办理进口手续。

九、退运货物

(一)一般退运货物: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 。

1、一般退运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

2010年报关员考试重要考点:特定减免税货物

(2)税收

因品质、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不予征税。

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2、一般退运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

(1)报关:填“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必要的单证,办理手续。

(2)税收:因品质或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可以免税,已征收的进口税,自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二)直接退运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

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1、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1)范围

A、合同执行期间国家贸易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B、属于错发、误卸货物,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

C、收发货人一致同意退运,并能够提供发货人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的;

D、发生贸易纠纷、 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E、 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2)报关程序

2010年报关员考试重要考点:特定减免税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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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关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

(1)范围

A、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B、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的;

C、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D、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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