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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各章节重点笔记(1)

发表时间:2011/7/13 11:48:3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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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报关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报关员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章报关概述

概念报关单位报关员报关活动相关人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单位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已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关键词: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关活动相关人是指经营海关监管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监管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转关运输指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往另外一个海关地点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行为)

报关员经海关注册,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人员

报关业务的经营范围和相对主管部门

报关单位A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又称经营单位)??主营业务是对外贸易经营包括贸易型、生产型、仓储型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自理报关单位??自理报关(不得为其他人报关)??企业经营需要可办理异地报关业务。

报关单位B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主营业务是(社会化)报关纳税服务??由注册地海关初审,上报海关总署审批??代理报关(是一种为进出口业务提供纳税服务的行为)??只能在注册地海关从事报关服务。

报关单位C代理报关企业主营业务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或国际运输工具的代理??经营审批是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代理报关但只能在本企业承揽承运范围内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报关纳税。

报关代理的行为属性和法律责任

A直接代理委托代理行为法律责任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委托人),但报关企业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间接代理(报关企业受其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手续的)视同报关企业自己报关(难道报关企业除主营业务是报关服务外,还有经营进出口的权利?或者??)??法律后果将直接作用于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承担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应承担的相同的法律后果。

涉及到的关键词1委托(对于报关企业来说,没有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他们从事的只是受有外贸经营资格的单位委托从事进出口货物的纳税等海关业务) 2海关管理相对人(对于海关来说,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即对进出境的监管,监管的对象是进出口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但海关管理相对人只能是有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等,所以以上涉及海关业务的企业、人员即是海关管理相对人)

报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暂停报关权:

(1)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警告无效的;

(2)不履行纳税义务和其他应履行义务的;

(3)经海关年审不合格的;

(4)内部报关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5)其他原因需要暂停报关权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取消报关单位的报关权:

(1)主管部门已经撤消其进出口经营权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

(2)报关单位解体或并入其他单位的,专业、代理报关企业原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开办条件的;

(3)犯有走私罪的;

(4)有暂停报关情形,情节严重的。

3.有违法行为但未构成走私行为,按海关规定处罚

4.有违法行为且构成走私行为而不构成走私罪的,按走私行为处罚。

5.违法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撤消其报关注册登记,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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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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