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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代理报关企业的变更操作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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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业务概述

代理报关企业如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或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其他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内容的,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报请海关核准。

二、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单位的管理规定》

三、办事准备

1、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为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代理报关企业。

2、应提交下列单证:

(1)主管部门关于变更有关项目的批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企业章程;

(3)新的公章及报关专用章的印模。

  四、 办事机构义务

经审核情况正常的,根据变更内容制作新的《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更新企业档案数据库。

五、 办事程序

第1步: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有关项目变更后,填写《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持原《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向重庆海关监管处提出变更申请,提交下列单证:

(1)主管部门关于变更有关项目的批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企业章程;

(3)新的公章及报关专用章的印模。

第2步:重庆海关监管处进行审核,并根据变更内容制作新的《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更新企业档案数据库。

六、 办事时限

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规定,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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