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三章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二、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也不需要经过后续阶段,只需要经过进出境阶段,包括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含义:(了解)

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

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第①②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第③情况属于转关运输的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转关运输:指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

※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

例:货物从天津进口,按规定应该是在进境天津海关申报,但是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后,进口货物转到北京海关申报进口。天津是进境地,北京是指运地。

※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例:北京的A公司,要从天津口岸出口一批货物。经过申请人的申请,海关同意后,这批货物可以在启运地北京申报,并且在北京办理完整个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到天津,由天津海关监管出口。天津就属于出境地,北京是启运地。
3)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