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也不需要经过后续阶段,只需要经过进出境阶段,包括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含义:(了解)
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第①②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第③情况属于转关运输的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
※转关运输:指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
※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
例:货物从天津进口,按规定应该是在进境天津海关申报,但是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后,进口货物转到北京海关申报进口。天津是进境地,北京是指运地。
※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例:北京的A公司,要从天津口岸出口一批货物。经过申请人的申请,海关同意后,这批货物可以在启运地北京申报,并且在北京办理完整个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到天津,由天津海关监管出口。天津就属于出境地,北京是启运地。
(3)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