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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关公告2006年第5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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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公   告
 
2006年 第5号
    

为加强湛江关区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的管理,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关制订了《湛江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为保证该办法顺利实施,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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