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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新版报关员考试教材讲义(第一章)第一节海关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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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关

 

一、 主要知识和重点内容
(一)海关的性质,我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二)关境,它是海关专用词,是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个关税制度的领域。我国关境范围是指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而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是指香港、澳门和台、澎、金、马,在这些地区实行单独的海关制度。
(三)海关的任务,《海关法》赋予海关四项基本任务,即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
1、监管,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而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相关人员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2、征税,海关代表国家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关税是海关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其他税、费目前主要是海关代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3、查缉走私,是海关为保证顺利完成监管和征税任务而采取的保障措施,是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处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4、编制海关统计,根据20063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海关的统计任务是对进出口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进行进出口监测预警,编制、管理和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提供统计服务。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海关统计范围,是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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