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关于实施报关员IC卡管理的公告
为维护报关秩序,提高报关质量,规范报关员报关行为,保证通关效率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根据海关总署要求,郑州海关将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报关员实施插卡申报海关业务。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关员重新注册
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实施后,海关将实行报关员IC卡插卡申报制度。目前已在海关办理注册的报关员均应按照海关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手续,领取报关员IC卡,逾期不办者将无法办理报关业务。
二、报关员重新注册及办卡流程
1、报关员持《报关员注册申请表》、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关员证、身份证复印件、所属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所属企业劳动合同或人事证明复印件,到主管海关办理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郑州海关数据分中心预录入报关员注册信息,打印《制卡凭证》,贴上本人照片并签名后,交回主管海关确认;
3、报关员持有主管海关编号并加盖海关注册备案章的《制卡凭证》及报关员证,到郑州海关数据分中心制作、领取报关员IC卡。
新注册报关员比照上述流程办理。
三、集中制卡时间
2005年11月15日至30日,集中办理报关员重新注册及办卡,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插卡申报。
四、集中重新注册地点及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