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规则五(一)
规则五,解决的是某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在什么情况下单独归类,在什么情况下与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的问题。
符合5个方面的条件则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
1、特殊形状专用(照相机套、乐器盒)
2、适合长期使用
3、与所装物品一同进口或出口(例如说装香水的瓶子)
4、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
5、本身不构成货物的基本特征,包装物属于从属物品。
“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解释规则五(二)
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五(二)说明的是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以单独归类,不需要于其所装的物品一并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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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