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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14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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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关区企事业单位进口货物减免税审批管理机制,实现有利于政策执行统一,有利于方便企业办理,有利于海关后续管理的目标,特制定《南京关区授权办理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现予公布,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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