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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公告2002年第7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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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加工贸易的发展及海关业务改革的快速推进,异地报关、快速转关等海关监管模式已逐渐为许多企业所接受,在口岸海关业务量不断发展、口岸通关压力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国内接驳车辆在皇岗口岸排队轮候港车进场配对的做法造成了皇岗口岸局部堵塞,影响了通关效率,且不利于口岸车辆通道自动验放模式的实施。经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批准,深圳海关辖下皇岗海关自今年7月1日起,不再办理进出口接驳业务。

    为减少皇岗口岸取消进出口接驳业务所造成的影响,深圳海关决定对此项业务进行调整:原在皇岗海关办理进出口接驳的企业可通过保税区仓储运输方式(转关单和报关单方式为“0”)转至福田保税区开展货物接驳业务,已在皇岗海关备案的国内接驳车企业可凭皇岗海关提供的国内接驳车备案车辆清单,直接到福田保税区海关办理进出保税区备案手续。

    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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