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知名网校讲义二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一.    出口管理
(一)    禁止出口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出口:
⑴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⑵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出口的:
⑶破坏生态环境的:
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出口的。
1. 禁止出口货物管理规定
(1) 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商品
(2)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3)其他
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
(二)    限制出口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我国货物限制出口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出口配额限制、出口非配额限制和纺织品配额限制
(1)    出口配额限制——分为:出口配额分配管理、出口配额招标管理
——出口配额分配管理指一定时期内(一般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经国家批准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配额管理措施。
——配额招标管理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招标分配的原则,经招标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管理配额措施。
(2)    出口非配额限制
(3)    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是指为履行中国政府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政府签定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我国对输往设限国家协议项下的纺织品实行的管理,是一种被动性质的配额管理,称为出口纺织品被动配额。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3.自由出口
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理制度
一、    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
(一)    进出口经营权管理制度
——进出口经营权指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国家批准所享有的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又称对外贸易经营权。
1、对外贸易经营者条件
⑴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⑵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⑶具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⑷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种类及经营范围
⑴ 隶属原外经贸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外贸公司:---大宗商品、政府行为的商品及批准可代理范围内的商品
⑵ 有权自营进出口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及种类内资生产型企业:---仅限本企业所需技术、设备、零件等。
⑶ 对外经营科技产品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仅限本单位所需材料、技术、设备等
⑷ 从事国际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国际合作公司等:---单独审批
(二)    进出口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1、经营范围的规定:(见上)
2、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及其区别
特点:两者都是政府授权一些公司代理苛种产品进出口业务,仅国营贸易可以保留而指定经营需取消。
二、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冬义
1、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2、出入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①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分为: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检验、委托检验
②进出境动物植物检疫制度
③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二)    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1、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2、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保证中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发展的需要
3、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对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促进农畜产品的对外贸易和保护人体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国境卫生检疫对防止检疫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是个十分重要的屏障
三、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制度
四、    贸易救济措施
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
施针对的是不公平竞争。
(一)    反倾销措施
倾销:指一国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
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1、临时反倾销措施
两种形式:一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科;二是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
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期限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
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
以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征收反倾销税。海关自公告之日起执行。[Page](二)    反补贴措施
补贴:旨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财政捐助,以及政府对其收入或价格的支持,特别是出口补贴。
1、临时反补贴措施
采用发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期限自决定公告规定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
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征收反补贴税。

(三)    保障措施
指进口国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
采取增加关税的形式,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00天,并且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如事后不能证实进口激增对国内有关产业已经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则增收的关税应立即退还。
2、最终保障措施
采取提高关税、纯粹的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形式。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8年,其中包括临时保障措施期限。

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
一、进、出口许可管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
我国许可证实行目录管理和分级发证制度。
发证等级分为: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及其各特派员办事处、授权各省级发证机构。
1、进口许可证管理:
(1) 配额管理(限制数量)——A配额机电产品;B配额一般商品。
(2) 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许可证管理
2、出口许可管理:
(1) 配额管理(限制数量)——A配额许可证管理;B招标
管理a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即有偿招标)b出口配额无偿招标管理C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管理。
(2) 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许可证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1、适用范围
(1)    列入年度进口计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
(2)    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贸易类别范围
无须提供进口许可证的贸易类别(光盘生产线除外):
① 加工贸易项下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
② 暂时进口货物
③ 无代价抵偿货物
④ 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汽车)
⑤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口的货物
⑥ 其他
2、报关规范
做到“证货相符”、“单证相符”,原则实行“一批一证”
对不能一次清关的,可以实行“非一批一证”,备注栏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有效期内,最多使用是12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1、适用范围
(1)    列入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
(2)    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贸易类别范围
2、报关规范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
    ——是我国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制度中的主体管理部分,国家基于对这尖货物的统计和监督需要而实行的一种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批准,具有自动登记性质的许可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1、适用范围
(1)列入年度《自动许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
(2)《自动许可证》管理的贸易类别范围
——加工贸易项下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原油除外)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货样广告品
——暂时进口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
——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旧设备除外)
——其他[Page]2、报关规范
⑴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管理商品所申领的《自动许可证》实行“非一证一批”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
⑵其他企业进口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目录2)管理的机电产品所申领的《自动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确实不能一次清关的,可实行“非一批一证”,在有效期内最多使用6次;
⑶其他情况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1、适用下列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利用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进口、寄售进口、租赁进口、补偿贸易进口、国际招标进口、劳务补偿进口、捐赠进口、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加工贸易进口原油
  2、报关规范
    《重要工业品证明》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一)禁止进口——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的旧机电产品
  (二)限制进口—— A配额管理--列入《配额产品目录》商品
B非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 光盘生产设备
C特定管理--列入《特定产品目录》商品
  (三)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
(属于可以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证件的相应栏上填“旧品”,进口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四、进口废物管理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管理。
可用作原料使用的废物——到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报关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国家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一律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含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适用于列入《进出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