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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公告2005年第26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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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的运行,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上海海关定于12月19日起对已在该关注册的报关员进行重新注册并制作报关员IC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及制卡范围

已在上海海关注册的报关员(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未办理重新注册的报关员将不能报关)。

二、注册受理

受理单位:上海海关企业管理处

受理地址:上海市国权路81号一楼海关申报大厅

集中受理注册日期:2005年12月19至2006年1月13日期间的周一至周五。

受理办公时间:8:45-11:30;13:30-16:30.

三、选择办理注册日期

为避免拥挤及长时间等候给申请人带来不便,请申请人以本单位海关10位数编码末位数选择办理注册日期:

末位数 1、2、3,办理日期2005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末位数 4、5、6,办理日期2005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末位数 7、8,办理日期2006年1月3日至1月6日;末位数 9、0,办理日期2006年1月9日至1月13日。

四、注册应当递交的资料

(一)由单位统一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协议书、《报关员重新注册清单》及相关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单独办理的本项不需要);

(二)报关单位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报关员注册申请表》;

(四)《报关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关员证》原件,劳动合同或人事证明复印件;

(五)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六)第(五)项照片的数码文件(以报关员姓名为文件名、格式为JPG、不超过64K、高宽比例4:3,正面蓝色背景,集中存放在优盘内)。申请人也可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请科斯达公司代为制作。

《报关员重新注册清单》及相关附件、《报关员注册申请表》可从上海海关网站(www.shcus.gov.cn)下载。

    企业所递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办事程序

(一)至科思达公司(国权路81号内)预录入报关员注册信息,领取《制卡凭证》,贴上本人照片并签名;

(二)向上海海关企管处提交《制卡凭证》及申请材料,由企管处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持报关员证和经海关确认的《制卡凭证》到中国电子口岸上海制卡中心(陆家嘴西路153号浦东海关大楼二楼)制作、领取报关员IC卡。

为便于海关迅速、准确完成制卡工作,请实施本步骤前阅读上海海关网站上的《报关员IC卡制卡需知》,下载并填写《电子口岸入网情况问卷》,备齐相关资料(也可到上海制卡中心索取相关表格、资料)。

六、联系咨询

注册咨询电话:上海海关企业管理处   55062301

制卡咨询电话:上海电子口岸呼叫中心 587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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