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关税(了解)
(1)计算公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 计算程序
第一步: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二步: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第三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实例四:
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该国企业生产的广播级电视摄像机40台,其中有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4,000美元/台,其余20台
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200美元/台,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6.8396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原产国日本关税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经查关税税率为:完税价格低于5,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35%; CIF境内某口岸5,000美元/台以上的,关税税率为12,960元从量税再加3%的从价关税)
计算方法:
第一步: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确定后成交价格合计为80,000美元(每台4,000美元的20台)和104,000美元(每台5,200美元的20台);
第二步: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47168.00元和711318.40元;
第三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20台单一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547168.00×35%
=191508.80(元)
20台复合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0×12,960元/台)+ (711318.40×3%)
=259,200.00+21339.55
=280539.55 (元)
40台合计进口关税税额=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
=229,600.00+ 280539.55
=472048.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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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