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海关公告2007年第5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2007年 第5

 

天津海关定于2007412日至515日,对各级市属科研院所办理科教用品、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备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海关需要验核的备案材料

(一)主管部门批准申请备案单位成立的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