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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报关员考试辅导每日一讲(5月29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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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一)因工作疏忽或未审查,造成漏报或申报不实的,暂停6个月内执业,严重者取消资格。
(二)暂停恢复后一个再次被暂停的,取消报关资格
(三)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超范围报关,改正,5万内罚款,暂停6个月内执业;情节严重取消从业资格。
(四)行贿,取消从业资格,10万内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五)骗取注册登记,撤销注册登记、取消从业资格,30万内罚款
(六)下列情形,警告、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禁止行为见P38)
2、报关员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七)对没有报关从业资格非法从事报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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