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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货物通关:自用合理数量的认定

发表时间:2010/9/1 8:54: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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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标题:关于自用合理数量的认定

问题内容:请问对于价值较小的文具类商品,自用,合理数量的认定有何标准。是否依据海关人员的主观判断。例如我国目前对于音像制品的入关的自用数量有明确规定。对于文具类可有规定?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按照海关规定,“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解释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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