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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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
六、海关行政复议
(一)概念
1、含义:国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的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行为。
2、特征:参见教材155。
3、作用
目的:对海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不久,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范围:
(二)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
1、申请
2、受理
3、审理
4、决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