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管理范围
★管理部门
★报关规范
(一)管理范围
管理部门:商务部
注意2009年商品和技术范围。
(二)办理程序
(三)报关规范
1.主动向海关出具有效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2.海关有质疑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3.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
4.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需要跨年度使用,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换发。
5.按规定使用。
6.不得更改。
7.与报关单相关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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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