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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辅导每日一讲(4月20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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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或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在缴纳税款后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海关不予受理。 
2、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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