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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公告[2001]16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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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海关对加工贸易报核员管理规定》及《上海海关关于下发<上海海关对报核员报关行为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报核员年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核员(临时报核员除外)需参加一年一度的海关年审工作。 
二、本年度报核员年审日期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三、报核员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报核员证》; 
2、《报核员条码卡》; 
3、《报核员考核证》; 
4、一张二寸的彩色照片(尚未办理《报核员考核证》的请加带一张一寸的彩色照片); 
5、《报核员情况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地点:陆家嘴西路153号西213室)。 
四、报核员年审地址:陆家嘴西路153号西213室。 
五、本年度报核员年审工作即将开展,请相关人员互相转告,及时办理。 
六、对逾期未参加海关年审的报核员,海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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