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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考试知识点辅导:与报关相关海关制度(2)

发表时间:2012/4/2 11:05: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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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报关员考试报 关知识辅导第二节 海关稽查制度,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报关员考试的重点!

第二节 海关稽查制度

一、海关稽查概述

(一)海关稽查的含义

1、海关享有依法实施稽查的权能

2、海关稽查具有特定期限(考点)

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的稽查期限是自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等,海关的稽查期限是海关监管期限及其后的3年内。

3、海关稽查针对特定的对象

4、海关稽查具有特定的内容

5、海关稽查具有特定的目的

(二)海关稽查的特征(了解)

从本质上看海关稽查是海关监督职能的主要实现方式,也是海关监管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海关稽查的目标(了解)

1、直接目标 2、最终目标 3、实现海关稽查目标的主要手段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稽查的对象(重点)

1、海关稽查的企业、单位

2、海关稽查的进出口活动(掌握

(二)海关稽查的方式(重点)

包括:常规稽查、专项稽查、验证稽查

1、常规稽查:以中小型企业为重点,采取计划选取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开展全面性的稽查。

2、专项稽查:以风险度较高或政策敏感性较强的企业或行业为重点,采用风险分析、贸易调查等方式,对某些企业或某些商品实施行业式、重点式、通关式稽查。

3、验证稽查:指海关以验证企业守法状况或贸易安全情况,动态监管企业进出口活动,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守法自律为目标,对申请评为和已评为A或AA类管理的企业分别开展的准入式、监控式稽查。

(三)海关稽查的常用方法

1、查账法 2、调查法 3、盘存法 4、分析法

(四)对企业管理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了解)

(五)海关稽查的实施(重点)

1、海关稽查的实施程序

(1)稽查通知

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应当将稽查通知书送达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代表人。

(2)稽查实施

注意:第⑦⑧项都是要经过海关关长批准。

(3)稽查报告与稽查结论

稽查报关报送海关前,应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受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海关应当自受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

2、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熟悉)

3、海关实施稽查时被稽查人的义务(熟悉)

(六)海关稽查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熟悉)

(七)与海关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

1、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

2、海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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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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