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03年第2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01年2月2日,汕头海关在普宁市流沙镇查获“广东02-14687、GT39707”粤港直通车司机朱元尚、庄春颜等人在转关运输中途偷卸进口西洋参的违法行为,查扣了涉嫌走私进口的西洋参 6210公斤和用于报关的西洋参1140公斤(实扣1260公斤),查扣的报关单上的货物收货人为普宁市流沙荣生药材加工厂。

    上述事实,有查获经过、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为证。

    现限上述货物的收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货物的合法证明到汕头海关驻普宁办事处(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汕头海关驻普宁办事处办公楼4楼,联系电话:0663-2228006)接受调查,逾期我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