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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资料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区别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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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区别

反倾销措施
实施的条件:以低价倾销,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

反补贴措施
实施的条件:因政府补贴而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不能延长)

保障措施
实施的条件: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而挤占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并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适用对象:公平条件下数量猛增
具体实施形式:加征关税、实施配额数量限制或者最终加征关税或实行关税配额
实施期限:临时保障措施不超过200天,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可延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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