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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四章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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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海关合作理事会1983年通过《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

2、《协调制度》分为2197章。

3、从类来看,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从章来看,基本按照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

   从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1我国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本国子目(三级和四级子目),分别编制出《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

2、《进出口税则》中商品的号列称为税号,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税率。

3、《统计商品目录》中为了统计需要,列出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22类,22类分为第98章、99章。

4、《协调制度》中的编码只有6位数,而我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编码为8位数,其中第78位就是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入的“本国子目”。

 

第三节 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新增内容)

一、归类的依据(重要考点)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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