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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冲刺班第31讲讲义商品检验法第二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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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进口商品的检验
 
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
 
例题: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应当向(  )的商检机构报检
A、使用地   B、报关地  C、卸货口岸  D、入境口岸
正确答案:B
 
第十二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如果给出的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或者货主要求的期限都是不正确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
 
第十三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需要由商检机构出证索赔的,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第十四条 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应当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商检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派出检验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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